已畢業(yè)緩授學位人員申請學位的通知
發(fā)布人:高級管理員
發(fā)布日期:2015-03-26
各位緩授學位人員:
? ? ??已畢業(yè)但未獲學位的研究生可在入學時間后(博士7年內,碩士5年內)重新向學位評議組提交補充材料和審議學位的申請。 ? ? ??研究生科接受申請時間為每年的5月底前(上半年)、8月底前(夏季學期)和11月底前(下半年)。請有意重新申請學位的已畢業(yè)學生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到研究生科辦理以下相應手續(xù):
? ? ? 1、致電020-85253183,告知個人意向并登記信息。
? ? ? 2、重新填寫學位評審表。請在中山大學研究生院主頁—學位工作—表格下載—答辯用表下載最新的學位評審表并填好。博士學位評審表須請導師簽字,雙面打印并復印25份。 碩士學位評審表單面打印并復印15份。
? ? ? 3、論文發(fā)表時間應在審議學位的當月底之前。提交發(fā)表文章原件和復印件。對于在國外或境外發(fā)表的SCI收錄的學術論文可以是清樣和正式錄用通知,第一頁標明姓名、學號、專業(yè)、第幾作者、影響因子點數(shù)、屬于學位論文的某一部分等信息,正式錄用通知要請導師簽字確認。
? ? ? 4、上半年申請學位人員請于5月20日前把以上材料交到研究生科審核。
?
? ? ? ? ?中山三院研究生科
? ? ? ? ?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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